学西经的人都知道,MR=MC、MRP=MFC、MU=lU是微观经济学判定经济人行为是否最优或实现最优化的最基本标准,在相等时,经济人在边际上的得失相等,这意味着经济人最后在边际上花的钱或货币一丁点好处也没得到。虽然在边际上得不偿失的事情经济人不会干,难道在边际上得失相等的事经济人就会干或应该干?你是否考虑过:如果我们把上述式子相等时的钱或货币拿去干得比失大的事情,不是可以进一步增加你的总所得吗?难道你会认为你没有这样的选择机会?在我来讲,这样的机会实在太多,愁的是没那么多的钱去干。除非你的选择范围很小或被严格限制,如监狱里的犯人,否则,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自由的人,有太多的选择其他东西或商品的机会哪!为什么要吊死在那同一种商品上买或卖呢?一直要买或卖到边际得失相等时才肯罢手呢?难道你的钱相对于外界无穷多种类的商品就多到这种快要烧钱的程度?如果不是,你还能说你是经济人吗?
上述分析无非是要说明,微观经济学的边际分析法存在着严重缺陷,根本不适合用来分析经济人的最优化行为!
希望看我文章的人联系生活中你的行为好好想想吧,看看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11月10日楼主本人提供的一个参考答案,如下:
不考虑别投资机会或选择机会的存在,我只需要把MR=MC时那边际上的钱存入银行获利息,也比生产这毫无净所得的最后1单位边际产品要合算,或者,如果你从银行融资的话,那你就没必要贷MR=MC时与总成本相等的贷款额,当然,如果你已经考虑了这种机会成本的话,那你更没必要把生产规模扩充到MR=MC之时。
当然,也许有人说,利息或自有资金的机会成本已经考虑在完全成本中,那问题就更简单了,你为什么要生产到MR=MC时才罢手这种最后边际上得不偿失的事呢?
特别提示:你不要把宏观经济学中的放弃流动性的报酬或代价考虑在此,因为微观理论中不考虑这东西。
请一切过路者反驳我的观点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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