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xieyongxia在2006-12-19 18:15:00的发言: 交换等价吗?等价是什么意义上等价?
交换是建立在消费者购买使用价值,而非商品的价值——劳动,而供给者换回的则是货币价值的基础上的,什么时候使用价值也无法与价值比较。供给者虽然有成本估价,但消费者的使用价值是主观的,主观要与客观相等,那将是一个天文数字的一分子。
对于“交换等价吗?等价是什么意义上等价?”这句话我与阁下有不同的理解。我认为交换是建立在交换双方对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各自认识博弈上的默许契约,成交时,交易双方对商品的使用价值认识不一定信息对称,但却都可以社会公认可的货币量作第三者来作为中介进行所谓的等价交换,这只能是抽象意义的等价,而不是具体意义上的等价。另阁下的交换概念好像只在于物品而忽视了“劳动”也可以成为商品交换的。个人认为广义上个人与个人的情感等交换也应属于商品交换。
因此,所谓的等价只不过是人们相互认可罢了。况且,即便供给者也不会因其价格超过其价值而不成效。因此,建立在严格意义上的交换应当是不等价的。所谓的等价只是偶然的,而不等价则是一般的。交换只是契约交换或协议交换——讨价还价形成的,如果等价交换,人们就不需要讨价还价了,因为商品的价值应当是确定的。
不过,结论却与在下基本相似!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9 21:34:48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