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立法,索赔金额视航班飞行时间长短而定,最低为250欧元(约合173英镑),最高为600欧元。而过去的索赔金额在150至300欧元之间。
欧盟如今决定增加乘客索赔金额,试图以此阻止航空公司有意地超额预订机票。此外,根据新立法,如果因为航空公司的过错而取消航班或推迟航班超过两个小时,航空公司必须赔偿乘客,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不必赔偿。航空公司方面担心,所谓的"特殊的情况"可能不包括恶劣的天气、保安预警或罢工等他们无法控制的情况。但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巴罗特说,这些变化是必须的。巴罗特说:"航空业的繁荣需要配以对乘客权利的适当保护。" 欧盟委员会已经在机场和旅行社展开了新立法的宣传运动,以让航空乘客了解他们的新权利。
而我国的铁路部门对于晚点几个小时的上海至南京的火车的乘客居然没有名义上的赔偿,只有所谓的火车乘务员的私人赞助,真是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