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汽车租赁合同
经 营 方 ( 甲方 ) :
承 租 方( 乙方 )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
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
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 租车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租还车地点均
为淮安市解放西路 77 号。
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
现预付租金 元,押金 元,
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 技术状况良好
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
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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