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水利工程实务》复习要点汇编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
1. 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
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 统称安全生产费用,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 1.2%? 2.0%) 。
2.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工程开工之日起 15 个工作
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
督机构备案。
3. 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 15 日前,将资料报
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 项目法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2. 依据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及财产损失情况 ( 与 1F42005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风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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