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介绍:
- 年份:2003-2023
- 范围:A股上市公司
- 三个版本:是否多个大股东(未剔除金融STPT)、是否多个大股东(已剔除金融STPT)
- 文件格式:Dta格式(使用Stata打开)、Xlsx格式(使用Excel打开)
- 注:提供了剔除所需数据和剔除代码,若无需做该项剔除处理,自行删除相关代码重新运行即可
- 行业参照证监会2012年行业分类标准,制造业用二级行业分类,其他用一级分类来计算并对连续型变量进行了1%和99%分位数的缩尾处理
- 代码格式:do文件(Stata 14/15/16/17/18)
计算说明
【大股东数量(持股比例百分之十以上)】把持股比例超过10%的股东定义为大股东并计算大股东数量(已把作为一致行动人的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为一个股东)。
【多个大股东(持股比例百分之十以上)】即是否存在多个大股东:如果公司存在两个及以上持股比例超过10%的大股东,将其界定为“多个大股东”,多个大股东(持股比例百分之十以)取值为1,反之则将其称为"单一大股东",多个大股东(持股比例百分之十以上)取值为0。
【大股东数量(持股比例百分之五以上)】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定义为大股东并计算大股东数量已把作为一致行动人的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为一人股东)。
【多个大股东(持股比例百分之五以上)】即是否存在多个大股东:如果公司存在两个及以上持股比例超过5%的大股东,将其界定为“多个大股东",多个大股东(持股比例百分之五以上)取值为1,反之则将其称为"单一大股东",多个大股东(持股比例百分之五以上)取值为0。
【大股东数量(持股比例百分之二十以上)】把持股比例超过20%的股东定义为大股东并计算大股东数量(已把作为一致行动人的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为一个股东)。
【多个大股东(持股比例百分之二十以土)】即是否存在多个大股东:如果公司存在两个及以上持股比例超过20%的大股东,将其界定为"多个大股东",多个大股东(持股比例百分之二十以上)取值为1,反之则将其称为"单一大股东",多个大股东(持股比例百分之二十以上)取值为0。
参考文献
- 朱冰,张晓亮,郑晓佳,多个大股东与企业创新[],管理世界,2018,34(07):151-165.
代码:
数据量:
结果数据
多个大股东数据Stata计算代码2003-2023年.zip
(26.32 MB, 需要: RMB 3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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