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5-2-18 21:33:32的发言:
周其仁在04年新制度经济学上课第六讲《 价格机制与品质考核》中认为,市场中商品定价是这样的过程:面对买方,卖方要价低者胜;面对卖方,买方要价高者胜。所谓商品价格由卖方竞争与买方竞争来决定,而并非买卖双方决定。我的问题是,他的论述当然对,但现实中买卖双方不也竞争的吗?买者想方设法要低价,卖者想方设法要高价,不同样在竞争吗?不对定价产生影响吗?不知道这个定价过程怎么样理解比较合理?
小儿科问题。
要构成竞争,卖者与买者双方都不能只有一个,是一群卖者针对另外一群买者,这样在一群卖者中间就会产生竞争,同样,在一群买者中间也会产生竞争。而买卖双方的关系就体现为这两群人之间的关系,其中既存在着竞争,也存在着协约。
如果这群人变成了一个人,那么竞争就会变成垄断,从而终止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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