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烟雨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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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有没有价值?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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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007 发表于 2011-11-1 15:31:43
godweige 发表于 2011-11-1 14:40
呵呵,取得商品形式又不是商品,那么商品又是什么东西?非要按照马克思说的有价值才是商品吗?
我们经常误解他人,包括误解马克思。
另外,马克思的理论有缺陷,其中包括技术性缺陷。
马克思是很博大精深的,很伟大的。

不过,这里的有关讨论对马克思理论不能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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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树根 发表于 2011-11-1 15: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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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1-11-1 16: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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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1-11-1 16: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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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1-11-2 09:47:34
这么多马氏理论的拥护者,却没有一个敢于直面问题,全都是顾左右而言他,有意思么?
   
     一句话,价格到底是不是由价值决定?
    (顺便说一句,如果价值决定不了价格,马氏价值理论的崩溃同样是必然,和价格挂不上钩的“价值”在经济学中有什么讨论的必要?)


楼上,租借是租借、割让是割让,租借是租金、割让是割让金,这点概念上大清皇帝还是分得清概念的,香港和九龙是割让,新界和澳门是租借,因此有99年租借期。
      沙皇那也是正是的土地合同,是买卖,因此没有年限。

这些都是分得清的,唯独是我们现在,明明是70年租金,却都说成是买地,明摆着装糊涂蒙自己的事情还要拿出来和人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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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1-11-2 10: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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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shuf 发表于 2011-11-2 10:38:53
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当然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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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1-11-3 20:49:13
按照效用价值理论,价值是边际效用。土地一般说来没有直接效用,或直接边际效用很低,但在其之上的产物边际效用较高,因此土地属于高级财货,其价值取决于在其之上产出的有直接效用的物品的价值。但是价值是一个暗含所有权概念的,必须要回答是对谁的价值。同样一块土地,同样一个产量的物品,归不同人所有是不同的价值。此外,土地并不能自己产生物品,要想获得产出物品必须通过劳动。所以,劳动是唯一一个能使土地增殖的要素,而土地的初始价值是0,因此,也可以说是劳动创造了土地的价值。当人为的制度使土地所有权与劳动力所有权分离情况下,土地所有权强行分享了土地的增殖,正象土地所有权也是强行得到一样。这里要区分:两个劳动力所有的土地之间的劳动力与土地的交换,与非劳动者所有土地与劳动力的交换的区别。前者土地出让者有机会增殖的损失(自己劳动自己获得产品),而后者非劳动者的土地出让没有这个损失。所以前者有机会成本,收取一定租金合理;后者没有机会成本,收取租金只是因为所有权,而所有权完全是人为的制度规定,并非一定合理,在非劳动者拥有大量土地情形下,一定不合理,只是在制度约定下被认为天然合法。其不合理性隐藏在制度的不合理之中。
至于土地价格,则按照其上产物对所有者的效用(不考虑合理性),由一般均衡原理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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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1-11-4 11:52:38
ruoyan 发表于 2011-11-3 20:49
按照效用价值理论,价值是边际效用。土地一般说来没有直接效用,或直接边际效用很低,但在其之上的产物边际 ...
1、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的价值根本不是边际效用,这点上你错了,而且从看似边际效用的基础出发,却用马氏理论的逻辑分析,很显然很难得到正确答案;

2、“土地一般说来没有直接效用”,这个说法很值得商榷,为什么?
     如果只是因为土地是被动的物体,只是配合生产的,我可不可以说机器一般来说也没有直接效用,价值为零?

3、"此外,土地并不能自己产生物品,要想获得产出物品必须通过劳动。所以,劳动是唯一一个能使土地增殖的要素"
     -------------------------------------------------------------------------------------------
     我把话反过来说,"此外,劳动并不能自己产生物品,要想获得产出物品必须通过土地。所以,土地是能使劳动增殖的要素",怎么样?
     (随意分析而不看具体事实是无味的,我们可以看到荒地的价格经常变化,这荒地价格变化的因素是哪来的?)

4、租金是私有之中天然合理的存在,而非什么肯定不合理。
     可以责备的是对土地所有权的强取,但是租金却是天然合理存在并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东西。

顺便说一句,你看到了“同样一块土地,同样一个产量的物品,归不同人所有是不同的价值”,其实你已经感觉到了价值并不是什么劳动决定,而是由评价决定,否则就不会出现不同人所有是不同的价值这样的事实。
       只是很可惜,你没有继续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思考,而是又缩回了马氏理论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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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1-11-5 10:19:51
顺便说一句,你看到了“同样一块土地,同样一个产量的物品,归不同人所有是不同的价值”,其实你已经感觉到了价值并不是什么劳动决定,而是由评价决定,否则就不会出现不同人所有是不同的价值这样的事实。
       只是很可惜,你没有继续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思考,而是又缩回了马氏理论的泥潭。。。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2&from^^uid=3967
我可是彻底的效用价值论者啊,论坛人恐怕都知道,呵呵。但是我也是劳动“增值”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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