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S控制系统管理
制度1.总则
1.1.
为了提高公司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
“控制系统
”)的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制定本规定。
1.2.
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是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装置自动控制的核心。包括以微处理器为核心构成的分散型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工业控制用计算机系统(IPC)、数据采集系统(SCADA)、先进控制(APC)及优化控制用上位计算机等。
2.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各部设备管理为公司控制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2.1.1.
负责制定公司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2.1.2.
审定公司控制系统更新、系统硬件及软件大修计划及方案;
2.1.3.
检查考核控制系统的管理运行状况。
2.1.4.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控制系统的点检标准及运行考核办法;
2.1.5.
负责本单位控制系统的运行考核。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