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风险管理专题32
资料: 专业讨债公司的业务被明令禁止
在1995年12月以前,我国曾经有多达数百家所谓的专业讨债公司存在。因为多数讨债公司的从业人员素质低下,所采取的追账方法不能被社会接受,在1995年底,国家工商局和公安部联合取缔了所有讨债类公司和一些非专业讨债公司的有关经营范围,井形成了公安部门代表政府负责对商账追收行业的行业管理。在此之后,由于有市场需求,非法追账活动死灰复燃,介绍非法追账方法的图书仍然不断发行。在2叨0年8月,由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出通知,再次明令禁止任何上门追账行为。台湾当局,对于专业讨债公司注册的开禁是在1999年底。据称,我国政府的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美国的"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的有关做法,研究在法律法规约束下对商账追收业务的开禁问题。目前,国内存在应收账款管理服务,主要来取由律师以法律形式对欠款客户进行威胁的催账方法。国际商账追收是一直存在的,多数大型信用管理公司向中国客户提供海外追账服务。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