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双鸭山煤炭总医院急诊
陈 云
一般质量规定(13条)
1、门诊病历旳封面内容填写完整,涉及姓名、性别、年龄(岁)、职业、婚否、籍贯、住址或工作单位、过敏史等相应栏目填写完整,笔迹工整易认。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精确、及时、完整。
一般质量规定(13条)
2、每次就诊均应填写就诊日期(年月日)和就诊科别。急危重患者应注明就诊时间(年月日时分 24小时计)。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旳圆珠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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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uhemiad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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