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培训2物业的接管验收
接管验收的对象:
新建房屋,即开发商对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其交接人为开发商;
原有房屋,即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其交接人为业主委员会。
|
楼主: 打了个飞的
|
274
0
[学习资料] 物业管理培训2物业的接管验收 |
|
已卖:7350份资源 院士 98%
-
|
| ||
|
|
jg-xs1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