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天),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将终止或者续
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
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订劳动合同的,本合同于期限届满日终止。
3、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
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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