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培训讲义演示稿
一、应税服务范围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2)试点范围暂不包括建筑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等行业,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业。
(1)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如员工为企业或者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
(3)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铁路系统仍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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