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 提倡的癌痛的四项原则:按阶梯给药(三阶梯),口服给药,按时给药,剂量个体化,近十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大力推广。我国及世界的实践证明,80%以上的癌痛患者使用常规药物可以满意止痛,且有较好的顺应性。但在与一些同道交流时,常听到止痛失败的事例,追问起来,可以归为两大类:一是对"四项原则"还是不大熟悉,如:没有按时给药;用药剂量不足;频繁更换药品种类等。二是对"四项原则"内容很熟悉,但实
行起来感到有困难,缺乏"操作技巧"。现仅就个人的临床实践谈几点体会,供同道参考:
一、迅速控制"癌痛危象"癌痛的特点是在持续性慢性疼痛的同时间或出现尖锐爆发痛,患者痛不欲生,有强烈的止痛要求,我们称之为"癌痛危象"。无论这种情况出现在门诊或病房,也无论疼痛来源于内脏、神经、骨或肌肉,甚至原因不明,医生都应将其视为急症,立即进行处理。
门,门外的天上云蒸霞蔚,已经是黄昏时分。门外种着几棵香
可根据患者病情和疼痛情况,静滴或皮下注射吗啡 510mg,必要时追加,力争在 0.5-1 小时内基本止痛。
二、及时进入常规在处理"癌痛危象"的同时,应给患者口服吗啡控缓释片 1030mg,以维持血液内的药物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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