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实务相关问题研讨
一、知识产权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正泰集团V.施耐德天津公司侵犯“一种高分断小型断路器”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正泰集团是国内低压电器生产龙头企业,施耐德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温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构成侵权,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3.3亿元;2009年4月15日,浙江高院以调解方式审结该案,施耐德公司向正泰集团支付1.575亿元补偿金。调解协议不仅解决了双方长期存在的争议,为双方创造了良性竞争、合作共赢的市场环境,而且揭示了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调解的意义:案结事了;带动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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