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直接法)
直接法与间接法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两种编制方法
――直接法和间接法
。直接法以
“主营业务收入
〞为起算点,有助于评价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
间接法以本期
净利润为起算点,在编制现金流量表
“补充资料
〞时使用。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包括收现的销项税
〕A.本期销售、本期收现
B.以前销售、本期收现
〔1〕
以本期销售收入的
根底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2〕调整“应收帐款
〞工程净增加〔―〕净减少〔+〕应收帐款(期初
―期末)初步调整
〔3〕本期计提的坏帐准备
〔―〕本期转回多提的坏帐准备
〔+〕借:管理费用
贷:坏帐准备
〔“应收帐款
〞〕〔2〕中减少数已加上此处坏帐准备应减去
再调整例:1.销售商品价款1000万,已收现;
2、收回上期应收款80万,
3、销售商品价款90万,未收现;
主营业务收入=1000+90=1090
应收帐款 =100
―110=
-101080
与采用统计的方法处理一致。
如4、本期计提坏帐准备6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1000+90=1090
应收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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