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ksz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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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版:为什么土地一承包到户人们就积极干活了呢?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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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12-25 22:26:00
以下是引用mkszyz在2006-12-6 23:32:00的发言:…为什么土地一承包到户人们就好好干活了呢?就是因为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大家彼此不是外人了!

万一哪块土地上承包制没有让大家好好干活,就可以说,他们肯定是“外人”。

一句“是不是外人”,可以解释一切“好不好好干活”的原因。

这样,“外人”其实是用“好不好好干活”来定义的。无论一群人原来是什么关系,只要他们现在不好好干活,他们现在肯定是“外人”。

这样,问题还有什么讨论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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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06-12-25 23:29: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12-25 22:26:00的发言:

万一哪块土地上承包制没有让大家好好干活,就可以说,他们肯定是“外人”。

一句“是不是外人”,可以解释一切“好不好好干活”的原因。

这样,“外人”其实是用“好不好好干活”来定义的。无论一群人原来是什么关系,只要他们现在不好好干活,他们现在肯定是“外人”。

这样,问题还有什么讨论的必要吗?

一家的人是外人吗?土地承包到户,而户不是一家人吗?你先看清楚了再说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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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12-26 21:35:00
以下是引用mkszyz在2006-12-25 23:29:00的发言:

一家的人是外人吗?土地承包到户,而户不是一家人吗?你先看清楚了再说也不迟!

妙哉。再一次引入了“一家的人”(你肯定是指“真正的一家人”)——“不是外人”。

从以前的论断(另一贴)中,你曾经指出不能用“户”来表示“真正的一家人”(因为一旦该户有了“相互残杀”,即使是“户”,也不能称为“一家人”)。

这里怎么又说出“户不是一家人吗?”了呢?

你先想清楚了再说也不迟。

如果你想自圆其说,只好承认“一家人”、“不是外人”、“好好干活”只不过是同义反复。只要这样,你的解释永远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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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06-12-26 23:35: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12-26 21:35:00的发言:

妙哉。再一次引入了“一家的人”(你肯定是指“真正的一家人”)——“不是外人”。

从以前的论断(另一贴)中,你曾经指出不能用“户”来表示“真正的一家人”(因为一旦该户有了“相互残杀”,即使是“户”,也不能称为“一家人”)。

这里怎么又说出“户不是一家人吗?”了呢?

你先想清楚了再说也不迟。

如果你想自圆其说,只好承认“一家人”、“不是外人”、“好好干活”只不过是同义反复。只要这样,你的解释永远成立。

你总是自作聪明。

户在世俗社会里是被理解成一家人的,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户都是一家人的,有些户里同床异梦、貌合神离,这些户可以说是一家人吗?只不过是有其名而无其实的一家人罢了。假如你的女朋友并不爱你,但因为你有钱有地位啊,所以她还是粘着你与你在一起,这样的女子还是你的女朋友吗?只是名义上的女朋友吧?

但我们要承认,多数户,多数的人还是一家人的。我就是在这个基础上说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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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daluda 发表于 2006-12-27 17:03:00
农村的悲剧在于农业生产力一直得不到发展,作为生产力的要素——人的素质也得不到提高,管理便存在许多漏洞。土地公有的意义在于利于生产力的提高,现在历史的原因其内容和形式不相符,只能返回初级阶段-私有制,但此法不利于生产力的提高,无法最终解决农村问题。

虽说一切归集体所有,但集体的主人没能力行使权力,不可避免地造成混乱。

虽说国家三令五申,侵害农民利益的事还是层出不穷,所以解决农村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管理者素质,公开招聘,选贤任能;降低人口数量,完善计划生育人口的社会保障和奖励,使无后顾之忧。否则再好的制度在农村也无法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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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成功 发表于 2006-12-27 21:50:00

打开《资本论》第一卷第24[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节,你就会看到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所作的著名科学结论:“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一卷第831-8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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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06-12-27 22:16:00
以下是引用山成功在2006-12-27 21:50:00的发言:

打开《资本论》第一卷第24[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节,你就会看到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所作的著名科学结论:“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一卷第831-832页)

所谓的公有就是大家共同的个人所有。这是全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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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12-28 05:57:00
以下是引用mkszyz在2006-12-26 23:35:00的发言:

你总是自作聪明。

户在世俗社会里是被理解成一家人的,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户都是一家人的,有些户里同床异梦、貌合神离,这些户可以说是一家人吗?只不过是有其名而无其实的一家人罢了。假如你的女朋友并不爱你,但因为你有钱有地位啊,所以她还是粘着你与你在一起,这样的女子还是你的女朋友吗?只是名义上的女朋友吧?

但我们要承认,多数户,多数的人还是一家人的。我就是在这个基础上说户的。

“这个基础”好妙,它可以随你的意思做任何变化——于是你的结论永远不会错。

既然你自己实实在在反反复复这么做,这个问题一点都不用讨论了——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了:“不是一家人”可以回答一切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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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12-28 06:33:00
以下是引用mkszyz在2006-12-27 22:16:00的发言:所谓的公有就是大家共同的个人所有。这是全息的。

这是一句“无息”的判断。前后矛盾。

何为“共同”的“个人所有”?倒底是“个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

在你所谓的“共同的个人所有”制下,谁有支配权与使用权?是个人还是集体?如果由集体决定谁来使用,何来“个人所有”?

别忘了,“所有”与“使用”是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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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06-12-28 07:08: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12-28 6:33:00的发言:

这是一句“无息”的判断。前后矛盾。

何为“共同”的“个人所有”?倒底是“个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

在你所谓的“共同的个人所有”制下,谁有支配权与使用权?是个人还是集体?如果由集体决定谁来使用,何来“个人所有”?

别忘了,“所有”与“使用”是不同的概念。

呵呵,比如说一个寺院的和尚出去化缘,那么其化到的财物是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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