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真髓
过去,我国理论界在阐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时,比较注重国家的阶级属性,把揭示国家的阶级属性当作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真髓,而忽视了马克思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由于这一理论上的迷雾,致使我们不能从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入手解决社会主义政治改革中的难题,从而阻滞了政治改革的进程。因此,认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把握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真髓,明确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带根本性的任务就是主动创造条件,逐步消除国家与社会的矛盾和对立,对我们今日深化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防止与遏制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立是从揭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开始的。
马克思以前的启蒙思想家以理性主义为基础,从人的理性来探讨国家问题。在德国,把这种理性主义国家学说进展到高峰的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国家学说。黑格尔把国家归结为比理性更加抽象的“客观精神”,是超越一切社会存在的肯定自由自由自为的“理性”,对于国家以外的一切社会存在都具有根源的推动的性质。黑格尔虽然也承认市民社会的自治权利,国家必需敬重和爱护这一特别利益,但他认为市民社会是“跟国家的最高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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