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一、类别与内容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工业、仓储、办公楼、学校、医院、市政公用设施等,下同)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前,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市规划局已出具“招、拍、挂”规划条件或出具规划策划方案要求通知单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可直接委托设计部门进行方案设计,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申请人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或“招、拍、挂”
规划条件、规划策划方案要求通知单及其附图,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或“招、拍、挂”规划条件、规划策划方案要求通知单是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依据,也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二、申报条件与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申请表(申请函,应明确建设意向和需求);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如为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复印件,需核验原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供土地勘测定界图;出让用地需提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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