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关键在于要明确“劳动耗费成本”的实际测量问题,可以考虑如工资、社保、奖金、活动经费等等。
工资、社保、奖金、活动经费等等的测量是自身“劳动耗费成本”的信息价值表现——它们是货币耗费的成本核算,只有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系统进行交换时,“货币”才有工具意义,可当人与物进行交换时,“货币”是没有意义的。
可见,“货币”成本只能是自身所有劳动耗费对劳动目标的个人、社会付出的所有耗费成本的交换双方认可的最大潜在价值的信息描述、表现——它是信息成本,而实际的人体系统劳动耗费成本应该是指人体系统的最大潜在功用(能)程度,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有效能“火用”与无效能“火无”的总和——总能量E。只不过我从系统的角度把人体看成一个系统,那么,用在下广义的泛系统价值一般公式:(系统的)总成本=(系统的)功用+(系统的)损失,该公式同样适合于人体系统,在人体系统中(系统的)总成本即表现为劳动耗费成本;系统的)功用表现为劳动价值或有效劳动;(系统的)损失表现为无效劳动。
请指教!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