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金融立法探究
论文关键词:金融法律制度 金融立法 金融风险 金融体制改革
论文摘要:金融立法既是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主体和金融业务法律关系的标准和调整,也是对金融监视管理者自身行政行为的标准和约束。金融法律制度的最根本目的就是防范金融风险,标准和调整金融监视管理者、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强调对金融机构客户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在政府失灵的领域强化监视管理,发挥市场在金融开展中的主导作用,实现金融管制与市场自律之间的平衡和协调开展。
有市场就会有风险,有金融市场就会有金融风险。因此,金融立法的主旨并不是要消灭所有的金融风险,而是要将金融风险控制在金融监视管理者可容忍的范围和金融机构可承受的区间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金融风险的防范、控制和化解离不开金融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
一、中国目前的金融风险状况
金融风险作为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变化、市场波动、汇率变动、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诸多原因,存在着在资金、财产和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近几年我国金融风险呈整体下降趋势,但潜在的风险仍然较大,金融机构面临的一些风险不容乐观。目前中国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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