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事业
总部-投资项目准入
指引第一条为规范资产管理
事业总部项目投资
行为,提高投资运作效率
,根据《
恒天财富评审业务操作规范
》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
投资项目准入
”指通过
从市场上或战略合作机构处采集投资项目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涉及
投资项目采集、审核、评审
、签批等各业务环节
的资管事业
总部所有员工。
第四条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一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手方提交资料清单,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收集项目资料信息
。第五条项目投资经理
对采集项目进行初步判断,编制产品评价报告,提交项目
团队负责人审核后报风控审核。
第六条风控经理
在项目投资
经理提供完整项目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
根据《恒天财富产品筛选标准
》《恒天财富合作机构管理办法
》《恒天财富金融产品风险评级管理办法
》《恒天财富评审业务操作规范
》等确立的标准及流程
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风控意见。
风控意见分为同意上会、建议上会、谨慎上会三类,不符合恒天财富投资准入标准的项目不允许上会。
第八条符合上会标准
的项目,由风控经理
根据项目投资经理提供的材料
填写项目评审表,由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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