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saasdfs~
95 0

[其他] 关于担保的合同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0粉丝

已卖:1978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博士生

1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50 个
通用积分
2483.2890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6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6022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517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8-29
最后登录
2025-12-8

楼主
fsaasdfs~ 发表于 2024-11-8 12:21:39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关于担保的合同
关于担保的合同1
一、担保的概念与特征
1.担保的概念。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商定的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物权法》、《担保法》及《担保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担保问题作有具体规定。担保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附属性。担保合同是附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当然这种附属性也有例外。《物权法》、《担保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担保法》第十四条〕、最高额抵押〔《物权法》其次百零三条至其次百零七条〕和最高额质押〔《物权法》其次百二十二条〕,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定保证、抵押权、质押权,而且《担保法》规定了附属性的前提下,允许"担保合同另有商定的,根据商定",可见合同担保的附属性是有条件。
〔2〕补充性。担保对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仅具有补充作用,在主债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人并不实际履行担保义务。只有在主债务不能得到履行时,补充的义务才需要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因此,担保具有补充性。
2.担保的方式。《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除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以外,还有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就是反担保。
反担保,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司法解释 担保法 物权法 反担保 债权人

关于担保的合同.docx
下载链接: https://bbs.pinggu.org/a-4788378.html

38 KB

需要: RMB 2 元  [购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9 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