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事业总部-投资项目存续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管理事业总部项目存续期管理,控制投后风险,根据《恒天财富金融产
品存续期投贷后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存续期管理”指投资项目存续期的质量跟进、风险预警、
风险应对,及投资项目的提前退出、到期清算等过程。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涉及项目投后管理的资管事业总部所有员工。
第二章 存续期质量跟进
第四条 项目投资经理为投资项目存续期管理第一责任人,需定期走访合作机构,及时
获取信息,对投资项目质量进行分析判断,提交投贷后检查报告。存续期内发生项目投资经
理变更的,需及时向风险管理部报备。
风险管理部负责监控公司投资项目存续期管理工作,定期对公司存续期项目管理工作、
投资项目整体质量状况进行分析。
第三章 管理策略
第五条 投后管理策略是指项目投资经理对融资主体实施差别投后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分为正常维护策略和优化紧缩策略。
第四章 风险应对
第六条 发生优化紧缩策略的金融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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