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并购贷款业务案例分析
二零零九年十月
成功案例
此业务模式下,我行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并购贷款融资,用于收购双日株式会社、双日(中国)有限公司所持有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各15%股权,从而实现华药股份对倍达公司的100%控股。此笔为河北省首笔并购贷款。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并购 华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 6000万元人民币
背景介绍——政策背景情况
政策发布
- 银监会于2008年12月9日颁布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
政策意图
引导信贷资金合理进入并购市场,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进行市场前景好、有助于形成规模经济的兼并重组,促进产业的集中化、大型化、差异化; 为国内优质企业的并购行为提供新的融资渠道,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
对并购贷款的基本规定
并购贷款占并购资金的比例不超过5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商业银行全部并购贷款余额不超过其同期银行核心资本的50%,对同一借款人并购贷款余额不超过同期核心资本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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