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苏州市科学技术
苏发〔2006〕
8号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创新型
都市的决定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
〔公司〕,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
进展观,切实增强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全力推进创新型
都市和国际新兴科技
都市建设,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经济
进展、社会进步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
进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
都市的极端重要性
1.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
都市是提升综合竞争力、
把握进展主动权的
必定选择。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
进展,国际国内竞争日趋
猛烈,科技创新能力
专门是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只有切实把自主创新摆上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促进经济社会
进展的战略基点,加快创新型
都市建设步伐,才能促进
〝苏州制造
〞向〝苏州制造〞延伸,才能
培养具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产业,才能不断提升社会
治理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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