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包车管理规定
为保障广大游客及包车旅客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旅游包车经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第一我给大家介绍关于旅游包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盼望对您有所关心。
旅游包车管理条例
一、包车管理
旅游包车必需向具有旅游包车运输资质和取得省(市)际车辆线路牌的客运企业办理包车业务。任何外省(市)车辆需经营旅游包车业务的必需向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所办理报备手续,经审核备案后方可经营旅游包车业务。
二、统一进站
凡取得旅游包车手续的车辆,实行统一就近进站发班管理。各客运站场要根据"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要求落实车辆和行包安检工作,要主动创造条件,为驾驶员、车辆和旅客提供良好的客运服务。
三、站务收费
依据浙江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价费【1997】384号、浙交【1997】167号)和乐清市进展和改革局《关于乐清市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车发班费的批复》(乐发改【20xx】74号)规定,凡持有旅游合同协议的,发班费每车次一律按50元标准收费,不能提供旅游合同的,按规定标准收费。
四、市场监管
各旅游车辆客运企业要加强实时动态管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