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湾子京丰建材供销经理部诉北京欣世博商贸中心
票据付款请求权案
〔票据的无因性及
票据抗辩权即无因性的例外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
〔2005
〕宣民初字第1442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05
〕一中民终字第3326号。
2.案由:
票据付款请求权案。
3.诉讼双方
原告
〔被上诉人
〕:北京湾子京丰建材供销经理部。
法定代表人:高占信,北京湾子京丰建材供销经理部经理。
托付代理人:刘钧,北京湾子京丰建材供销经理部职工。
被告
〔上诉人〕:北京欣世博商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刘海原,北京欣世博商贸中心经理。
托付代理人:孙清俊,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托付代理人:许文乐,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代理审判员:冯武。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赵悦;审判员:阴虹;代理审判员:宁勃。
6.审结
时刻 一审审结
时刻:2005年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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