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一、概述
(一)信息披露制度的历史考察 1、信息披露制度(Disclosure System of Information)起源于英国。1720年的南海公司(South Sea Company)事件为信息披露制度的诞生提供了契机(《Bubble Act》)。1844年英国《公司法》为现代意义上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完善于美国。1911年美国的“蓝天法”以及《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3、我国 :2006.1.1《证券法》 1993.4.22《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证监会一系列部门规章 如《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
(二)信息1、信息的分类(1)按来源:证券发行人相关因素:公司利润、经营、财务、策略、重大事件……证券市场因素:股票交易量、市场卖空、大宗交易、牛市或熊市……证券市场外部因素:国家政治或经济因素的变动……“泄密的鼹鼠”——国家统计局、央行国家宏观经济数据提前泄露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