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资产证券化证券投资学南京大学,宋颂兴教授
一个较为普遍的观点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定义,即资产证券化是“将企业(卖方)不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收入构造和转变成为资本市场上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的过程。在该过程中存量资产被卖给一个特设交易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简称SPV)或中介机构,然后SPV或中介机构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以获取资金。 从运作过程上看,资产证券化是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经过一定的组合,使这组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收益比较稳定并且预计今后仍将保持稳定,再配以相应的信用担保,把这组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在金融市场上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型证券的技术和过程。参与组合的金融资产在期限、现金流收益水平和收益的风险程度方面都可以不同。证券化的实质是融资者将被证券化的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而金融资产的所有权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
从结构上看,资产证券化的最大特色是构建一个特设交易机构,需要融资的企业将能够在未来产生现金收入的资产或收益权出售给SP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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