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rystal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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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 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应如何在各级政府间分担?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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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yip 发表于 2006-12-12 20:01: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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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所承担的事权与相应的财权不同,层次较高的政府总是让下级政府共同参与、出资共建基础设施,往往采取共同受益、共同出钱的方式,由较高层级的政府提供补贴或出面组织管理,如国道和省道的建设,往往由国道和省道所经过市、县政府自己筹措资金,分段进行建设,由各市县负担辖区内国道和省道的建设费用,即“上级政府请客,下级政府掏钱”。而较低层次的地方政府,如县、乡级政府,往往以集资、摊派、捐工出力、企业和个人赞助等方式来筹集资金。

我觉得中央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应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因为中央掌握了大部分的财力,另外可以学习日本通过财政投融资,对电力、海运和铁道的建设提供了低利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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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 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 组织管理 责任 政府 建设 基础设施

沙发
郝金 发表于 2007-1-8 21:29:00

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财政职能有效率职能,公平职能,稳定职能。

在分工中,对于效率职能要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中央政府为辅。因为各种公共产品有不同的收益范围,要按照公共产品的收益范围并考虑到相应的效益外溢,来确定各级政府的职能分工。道路的收益主要限于所经过的地区,但对于邻近地区有很强的外溢效益,所以应该以地区政府共同协商,共同建设。上一级政府在其中发挥调节作用,并给以适当的补贴,而不应该直接参与。

藤椅
922103huanglei 发表于 2007-1-14 19:34:00

我最近也在做关于政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地位的论题,经过思考和讨论我得出几点思考,如能进一步讨论,请showjianhua@126.com.

1.公共品供给职能是政府的应有之责,这点不用讨论;但我认为中央政府现在在公共领域内的责任是“回归”和“补课”性质;省级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够。

2.从效率角度来分析,分权理论告诉我们基层政府提供公共品是最有效率的。但从现实来看,有矛盾:(1)财力不足是普遍性;(2)最基层的难以执行,例如“一事一论”不具有操作性。

3.我的建议: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现有财政体制不改变的前提下,中央政府应承担主要责任,包括有形和无形公共品的提供;如果实行“市管县”向“省管县”。目前基层政府所承担的公共品供给任务要逐步上收到省(例如农村道路、基础教育、养老、医疗等)。

板凳
wss0112 发表于 2007-1-16 14:10:00

最近我也在做这方面的思考。针对922103huanglei 的建议,中央政府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在现行的财政体系下,似乎更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对基层的领导进行激励和监督。从而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报纸
xuelin123021 发表于 2007-1-18 20:17:00

其实最关键的还是防腐问题

地板
yang_dufe 发表于 2007-1-23 22:36:00

利用项目融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财政负担又提高效率!

虽然也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政府是正在这么做的!

[em01]

7
davidlcathy 发表于 2007-3-5 20:44:00

最近我在阅读关于财政联邦主义的内容,而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在各级政府间的分担则属于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权与事权的划分问题。

从Oate与Masgrave等传统的财政联邦主义观点来看,很显然,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归属于地方政府对于效率的提高更有裨益,因为地方政府相比中央政府具有信息上的优势,能够更好地为本地区的选民提高高质量的公共品(基础设施自然也在其中之列),但是要地方政府实现这些职责,则中央政府必须要放开紧抓不放的财权,从美国等财政联邦主义的国家来看,地方政府除了有征税权,还有立税权,加上中央的转移支付,因此有力的财权保证能够使地方政府有充足的财力来完成事权。在当前中国,则地方政府往往陷入财力不足与上级下放的事权过多的窘境(尽管平新乔2006估计地方政府事实上通过预算外收入能实现财力的扩张),但是在县乡一级政府,财力的不足却是事实。加上中国尚未制度化的转移支付手段,尽管基于地方发展的需要(招商引资为主要动力),各级政府也热衷于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在相对固定的财政支出约束下,很容易把原本应该投入其他公共品的支出(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挪用与基础设施,产生挤出效应,并不利于地区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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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yichuang198 发表于 2007-3-7 10:37:00
感谢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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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28128 发表于 2007-3-11 16:38:00

个人认为基础设施的建设应该由地方负责建设,因为地方政府更清楚发展当地经济、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最迫切需要的是那些设施,但是由于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财力有限,那么这部分资金就应该由上级政府如省级或中央财政负担,但是在拨款、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要作好监督,杜绝工程腐败的发生,并且建立一套完善的效益考核体系,对该工程带来得效益进行跟踪考核,以作为后续年度对该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的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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