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金融市场监管
一、监管与金融监管主体(即监管者)、对象(即被监管者)、手段和目标构成了监管的4大要素。经济或者金融监管是经济或者金融监管的主体为了实现监管的目标而利用各种监管手段对监管的对象所采取的一种有意识的和主动的干预和控制活动。而经济学家们的分歧也正是表现在监管4大要素的具体内容上。
二、金融监管的主体
一般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经济和金融的监管是由两类主体完成的:第一类主体是所谓的“公共机构”,通常被称为“金融当局”,其权力是由政府授予的,主要负责制定金融监管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如果有人违反了这些规章制度,就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第二类主体是各种非官方的民间机构或者私人机构,其权力来自于其成员对机构决策的普遍认可。出现违规现象并不会造成法律后果,但可能会受到机构纪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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