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巴塞尔资本协议
2010年12月,由27个国家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高级代表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10年12日宣布,一致通过《巴塞尔协议Ⅲ》。根据《巴塞尔协议Ⅲ》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4%提高到6%,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从2%提高到4.5%。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这是近几十年来对银行监管领域的最大规模改革。——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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