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商品的二重性不仅表现在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而且还表现在商品体(使用价值产品)是成品和半成品。<br>
㈡商品社会的任何产品都具有二重性,既是成品又是半成品。例如井水,直接喝的时候它是成品,罐入塑料桶,它就是桶装水的半成品。桶装水是成品。桶装水用于和面生产面包,桶装水又成了面包的半成品。又如,一根木棒,作为武器它是成品,作为斧把它是半成品。再如飞机,给农田撒药,它是粮食的半成品;乘它旅游,它就是成品。如果把旅游项目看作成品,那么它又是半成品。
㈢小六子和小安娣把消费品看作成品,并且把消费品定义为出厂的产品。把没有出厂的产品看作半成品或中间品。这是糊涂观念!从宏观上看,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大工厂,哪一件产品不是在这个大工厂之内?哪一件产品出在社会工厂之外了?
小六子还说生产线上的半成品,下线的是产品(成品)。这也是片面的观点。生产线怎么界定?它的端口在哪儿?用“宏观视角”指给大家看看。
更可笑的是,小六子还说机器不能单列为产品。你每天使用的手机难道不是机器?你每天开的汽车难道不是机器?你每天发帖使用的电脑不是机器?电脑不是产品?你可以说它是半成品,但你无法否认它是产品。
㈣经济学上把社会产品分成两大类,所谓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这种划分也不尽科学。水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电脑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仔细阅读可以发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划分的科学性是有所保留的(这个问题不在这里论述)。
㈤所有上述糊涂观念的产生,原因都在于人们混淆了作为使用价值的产品和作为价值的产品。在计算价值时混入了使用价值成分。为了避免重复计算价值,人们试图把产品区分为成品和中间品(半成品)。殊不知每一件产品既是成品又是半成品,在实践上根本就区别不开。价值没有任何一个使用价值原子,所以,混入使用价值因素(试图区分成品和半成品)计算的价值肯定是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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