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身份转换 1、法律依据: 按住所和居住时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筹划目的: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3、筹划方法:(1)恰当安排离境时间 居住在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超过90日的,简称“90天规则” 将不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2)改变国籍变更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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