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讲解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开始实施,2009年元月到5月为汇算清缴期,目前正处于此段时期,为帮助税务人员和企业财务人员在汇算清缴期关注一些2008年过渡期新政策的掌握,厘清一些认识误区,做好200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避开执法风险和涉税风险,就一些与汇算清缴有关的问题共同学习。注:本讲义不逐条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条例。注重的是实用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关注本纳税年度已发生成本费用、支出的发票问题;2、本年度应确认的收入、收益问题;3、应计提、应摊销的成本费用问题;4、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差异的备查记录问题;5、会计人员及企业发生的相关变动会计及相关资料移交的完整问题;6、相关税务审批或备案手续的办理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