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领队工作规范
景区、景点导游工作规范
(一)、研究旅游团(二)、物质准备1、领队证、护照、身份证、机票、已办罢手续的(团队名单表);2、旅游团队计划、自费项目表;3、国内外重要联系电话号码和名片,领队不仅应有前往国家接待社总经理和业务操办人的联络电话,还应有组团社责任人的联络方式,以便在旅游过程中发生问题时能够及时联络。
4、多份境外客人房间分配名单。团队境外住房名单表是领队协助接待社导游员在团队人住酒店时分配住房的依据。编制名单表时,应当根据游客参团时的住房需求确定分房顺序。对零散游客应当根据所在单位、年龄、职务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住房,以减少游客与游客间的差异感。 5、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出境名单表》《出境名单表》一式三联,第一联在通过边防检查站出境检查后留存于边防检查站:第二联在通过边防检查站入境检查后由边防检查站留存;第三联应加盖出入境章后由领队带回存档备查。团队实际人数与名单人数发生增减变更、名单上客人信息有错误等,均应修正后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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