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区金融发展问题研究
长久以来,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地处偏远,地广人稀,经济发展总量小,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水平低,以致于相当多的学者认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以维持社会平稳和政治稳定为基本目标,经济发展不是其主要任务,更遑论金融发展。即便如此,经济发展也主要是依靠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和其它地方政府的对口支援。不可否认,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稳定至关重要,然而事实已经证明没有自身造血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目标很难实现,而其中没有自身的金融发展,仅仅依赖于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和内地地方政府的对口援助,在根本上也很难达到经济持续增长的目的。特瑞哈(Terhal,1992)曾写到“在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出现的失衡最终引发的政治和社会动荡中,有两类社会群体势必在引发的社会冲突中发挥关键性作用:一类群体是经济上已然得到改善但还未满足,而另一类群体是经济地位根本没有改善或改善很微弱。
当这两类群体对社会期望同时受挫而感到强烈不满时,尤其是,如果这时经济上失衡的划界恰好与地理上或民族的差别刚好对应时,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地震和社会动荡”。“对内平衡和对外平衡双重战略的核心叠加”、“陆上大通道的桥头堡”、“一带一路”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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