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南方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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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婚前财产公证利大于弊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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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s_1 发表于 2011-12-1 09:21:29
这是现在这个扭曲的社会给逼出来的
什么都能做假婚姻也一样
思想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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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yshl 发表于 2011-12-1 11:45:44
南方小子 发表于 2011-11-30 23:00
骗子是有的,但毕竟是少数。我们不能带着墨镜看社会。那楼主认为感情都是虚假的吗
感情是真实存在的,但不是阁下所说的东西。“感情”受生物体内激素水平的控制,是一切生物体进化的原始动力----两条毒蛇在一起也“感情”的不得了啊!呵呵。人类的生殖现象被人类自己涂抹了太多的油彩,很有些欺骗性,更要命的,只要人体内激素水平够高,就足以影响到他的理性思维!这个话题不谈了,很费时间的。
在下所说“公证“,可不是说你我此类草民的,吼吼。像你我之流,有间房子,有辆破车已算奢侈,没什么财产供人觊觎,还公什么证啊?但有钱人对没钱人可就不同了,稍不留心,那财产可就是人家的了,对这部分人,那是非公证不可!
恩格斯说过”婚姻是一种政治行为“,又何尝不是一种经济行为?!而且,所谓”爱情“,那和婚姻可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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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ing139 发表于 2011-12-1 13:16:15
没有信任的信任啊
远见 坚忍 恪己 稳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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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feijian 发表于 2011-12-1 13:40:43
夫妻是要相互帮助的,一生相守的,如果没有这个作为基础,这个婚姻基础不会太牢,只会是两人为利而结合,同时,也会因利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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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1g19n 发表于 2011-12-6 23:37:49
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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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wy 发表于 2011-12-11 11:20:48
从经济学角度是利大于弊,从伦理学上是不可能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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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_only 发表于 2011-12-14 09:12:59
利大于弊 。
对于规范私有产权有重要意义,让感情回归感情,让物资回归物资。
见多了,婚前好的要死,婚后为财产纠纷见如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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