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释义
第一章 总
那么【本章内容提要】本章共四条(第一条至第四条),
要紧是规定一些有关企业所得税法的原
那么问题,要紧包括: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范畴、纳税人的种类划分、应纳税的所得
范畴(纳税对象、税基)以及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等。这些内容
差不多上属于统领全法的纲领性内容和税收
差不多要素,因此作为第一章
〝总那么"的内容。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释义】
本条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又称
〝纳税义务人
〞,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单位。纳税人
范畴的界定,
直截了当
表达到一个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程度,它是企业所得税法的核心要素之一,为此,本法第一条就明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于本法。
〞与原税法相比,本法对纳税人的定义作了较大的改进。
依照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