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专利申请
6-2.1
说明书的撰写
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撰写,但由于不同技术领域具有不同的技术特点,所以,在撰写时对不同技术领域的发明技术特征的表述就有所不同。
专利说明书的撰写与科学论文、技术报告以及技术说明书等的撰写不同。它的撰写应当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技术领域
: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二)背景技术
: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三)发明内容:
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与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四)附图说明:
说明书有附图的,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
(五)具体实施方式
: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
发明或者实用新
型专利申请人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和顺序撰写说明书,并在说明书每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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