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给自足的生产耗费补偿,只要再生产、周转它就必须存在,如农民种地必须要留种(种子补偿),积农家肥(土地肥力补偿),只要不是为交换目的生产就不呈现为(交换)价值的生产,你也将其归于价值,除了衬托说明商品价值劳动量的背景比照外,不具有更多意义!
“我的思考与任何人都不一样:我认为交换是耗费获得补偿的一种形式,”--------在商品经济上其产品生产耗费补偿,必须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获取补偿,这也就是商品们惊险一跳,受惊的不是商品,而是其生产所有者受惊的原因!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page=4&from^^uid=963
-------------------大概你也会说:古人猿对于今天文明先进的人类来说也“不具有更多意义”吧。自给自足与交换,实质都是相同的,即都是耗费补偿。只不过交换是比自给自足更符合现代人类的需要吧了,或者说,更高级吧了。但是,如果在交换中有太多假冒伪劣毒,则人们还是尽能力回到自给自足状态的。比如菜,如果去菜市买到的总是不放心的蔬菜,那么人们就会想办法自己种了。
另外,自给自足并不仅理解成个人的自给自足,一个国家自己消费自己国内所生产的东西而不进行国际间的交换,也算是一种自给自足。对于个人,可以称之为“个人自给自足”,对于国家,可称为“国家自给自足”。国家内部的交换并不否定国家自己的这种自给自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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