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业务进展的需要,我公司现
公布修订后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
〔2021
年版〕并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2020
年版指南同时废止。
2021
年版指南
要紧修订内容如下:
一、扩大指南涵盖的产品
范畴。增加私募债、创新型封闭式基金、资产证券化产品权益分派业务的相关规定。
二、增加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相关内容。为落实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21
】85号文
〕,在上市公司权益分派的业务办理流程中规定
上市公司
应每月接收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税款和明细数据,分步代扣代缴税款。
三、明确规定我公司可合理安排权益分派
的权益登记日。我公司审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申请时,
能够依照业务安排
情形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权益登记日。
四、增加上市公司提交承诺的要求。为防范代派现金红利资金不足的风险,
假设上市公司
选择自行向部分股东派
发觉金红利,需提交相关承诺。
五、增加债券回购质押库中质押券利息
〔本金〕到账日的规定。
六、明确冻结股份可参与配股。股份冻结不
阻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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