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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bangfu999 发表于 2011-12-2 21:16 仅一例就够了:你不想为你的理论争个赢吗?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1-12-2 21:21 物竞天择,优胜劣汰——这是宇宙间永恒的规律哈!
院士
mkszyz 发表于 2011-12-3 07:16 你说说看吧。你如何证明竞争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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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gfu999 发表于 2011-12-3 09:29 我记得淡泊兄说过,对付空想者,最好的办法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下面我就用这个方法来证明 ...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1-12-3 12:02 改成“汰”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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