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沙县城关水电
企业标准
起重平安工作规程
Q/2CD-1
021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
平安规定及起重设施维护试验标准。
本标准适用各部门的起重工作。
2起重一般
平安工作要求
2.1对于起重工作所采用起重机械的
标准与平安操作条例,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组织中有明确规定。
2.2对于起重设备的停置,存放等一切有关环境及措施,应事先予以查验或提出规定要求。
2.3起重设备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使用,参加一种或几种起重设备的驾驶人员,在
承当另一种新型起重设备的驾驶工作前,应经过该项新设备的单独测验合格
前方可正式工作。
2.4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和试验关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没有制造铭牌的各种起重机具,应经查算,并作荷重试验后,方准使用。
2.5各式起重机,各种简单起重机机械,钢丝绳,麻绳等的检查和试验等,可参考附录A的有关资料。
2.6一切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须有持合格证的专人负责领导进行,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重搬运方法和
平安措施,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
2.7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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