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新华社 新京报 财经 综合
据新华社电针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互联网专线接入价格情况的反垄断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2日下午同时发布声明称,两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发改委提交了整改方案和中止调查的申请,并将认真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
电信:将降低与铁通直联价格两公司声明均称,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配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调查工作,通过自查发现,在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专线接入业务方面,价格管理不到位、价格差异较大。
在互联互通的问题上,中国电信称,通过自查,发现公司与其他骨干网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质量未完全达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没有实现充分互联互通。中国联通称,公司与其他骨干网运营商之间的互联网互联互通质量需进一步改善。
中国电信称,将认真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尽快与中国联通、中国铁通等骨干网运营商进行扩容,降低与中国铁通的直联价格,进一步提升互联互通质量,实现充分互联互通。同时,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管理,按照市场规则公平交易,并梳理现有协议,适当降低资费标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将继续坚持依法经营,不断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十二五”期间,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将扎实推进“宽带中国·光网城市”工程,大幅提升光纤接入普及率和宽带接入速率,五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并立即着手实施。
联通:将下调上网带宽资费
中国联通称,中国联通将认真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完善互联网专线资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其他骨干网运营商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互联互通质量。“十二五”期间,中国联通将持续加大宽带网络建设投入,深入推进宽带网络“升级提速”工程,大幅提升光纤接入普及率和宽带接入速率。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下调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资费水平,并尽快组织实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11月9日在接受相关采访时称,发展改革委正在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这是我国反垄断法2008年生效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查处的第一件涉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反垄断案。
调查重点vs整改措施
价格歧视
问题: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透露,已基本查明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共占有2/3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支配地位的,在这种情况下,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给出高价,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两家公司给出的价格就会优惠一些,这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
回应:电信和联通在声明中都表示,通过自查发现,在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专线接入业务方面,价格管理不到位、价格差异较大。
整改:中国电信称,将降低与中国铁通的直联价格,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管理,适当降低资费标准。五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中国联通称,将不断完善互联网专线资费管理制度,进一步下调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资费水平。
网络质量
问题:据工信部统计,目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直连宽带为261.5G,仅占两公司拥有1078G国际出口宽带的24.3%。从互联质量看,两公司2011年1-9月骨干网互联时延和丢包率也均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这表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未实现充分互联互通。
回应:中国电信称,通过自查,发现公司与其他骨干网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质量未完全达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没有实现充分互联互通。中国联通称,公司与其他骨干网运营商之间的互联网互联互通质量需进一步改善。
整改:中国电信称,将尽快与中国联通、中国铁通等骨干网运营商进行扩容,进一步提升互联互通质量,实现充分互联互通。中国联通称,将积极配合其他骨干网运营商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互联互通质量。
反垄断法:中止调查应监督履行承诺
反垄断局称收到两公司申请,正依法审理
南都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2日证实,反垄断局已收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要求中止反垄断调查的申请,正按照反垄断法审理。
根据反垄断法第45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新华社中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