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户外led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阿克苏中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甲方北京路“阳光金店”主裙楼上安装
led户外电子屏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如下:
第一条:场地位置
1、坐落:“阳光酒店”坐落于和田市北京路与塔乃亦北路口;
2、安装:
led电子屏安装位置为大楼面对广场方向的上方,
2层裙楼平台上。
3、面积:暂定
80平米(按安装图为主)
第二条租期及价格
1、租赁时间:自
20XX
年01月1日至2020
年1月1日止,共计五年;
2、租赁价格:
80000
元/每年(捌万元整);
3、付款方式:每年付(转账);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及时交付给乙方使用;
2、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
led屏幕的相关审批手续,确保
led屏幕的合法;
3、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包含但不限于费用)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运营过程中的的违法行为提出提醒;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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