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景区合作协议范文
游客卡(游客俱乐部)景区合作协议
甲方:游客卡(辽宁游客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进一步推动辽宁的旅游产业,活跃旅游市场、以增加景区的游客量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游客俱乐部”合作事项,双方本着平等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发挥和利用各自优势,整合双方资源,就“游客卡”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游客俱乐部:以“游客俱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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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平台,将自助游、自驾游、个性化旅游的游客聚集到俱乐部,开展网上、线下旅游服务活动为主的会员活动基地。
二、游客卡:为“游客俱乐部”会员身份的象征,持“游客卡”进入景区享有一定的门票折扣和景区内消费优惠待遇,及俱乐部的其它更多优惠活动项目。
三、甲乙双方合作的权益、责任。
双方签署协议后,乙方(景区)即成为甲方(俱乐部)的会员单位。双方应承担如下权益和责任。
甲方1、负责组织、管理俱乐部,并
承担所需费用。
2、会员的推广招募、活动策划、实施。
3、“游客卡”的发售、管理及风险承担。
4、与乙方共同策划在乙方景区举办的活动项目。
5、为乙方在免费注册成为会员景区,发布乙方的旅游简介及票价,乙方可利用此权限自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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