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五部委解读国企制度改革:分类实施薪酬改革方案
9月13日晚,新一轮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
9月14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对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对于备受关注的国企薪酬制度,《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全员绩效考核。
张义珍在会上说,下一步,人社部将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推动建立健全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工资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是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初步考虑是,结合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分类,分类实施改革。坚持和完善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
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机制,逐步扩大
竞争性国有企业工资决定自主权,健全平等协商确定机制
;对部分收入过高的企业,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
二是指导国有企业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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